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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团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团工委、苏银产业园团工委、银川综保区团工委、银川高新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教育团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团(工)委,市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一、基层建设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
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部署的通知》统一部署。指导基层团组织广泛开展座谈交流、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10月底前,每个团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每名团员至少参加1次主题团日活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四个专题学习版块及时做好线上记载。
(二)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
持续推进共青团城市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在改革标志性成果和实质性举措方面梳理机制、提炼经验做法,银虹社区、悦海新天地择优报送案例,7月21日填报改革试点进展情况。
(三)基层建设“强基工程”
1.核查青年之家云平台基础数据。(1)核查数据真实性。对填报的场地面积低于10平方米或超过1000平方米、入驻社会组织数超过30个、管理员人数超过10人、年度经费超过10万元、常态联系青年数超过100人的青年之家,提交数据说明报告,逐项讲清上述数据的真实性依据,确保真实、有效。(2)核查阵地建设率和活跃度。加强动态管理,推动乡镇(街道)阵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已入驻“青年之家”云平台的阵地确保每月至少开展2次活动,每次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15人,并及时在云平台进行活动录入。
2.做好行业系统、非公领域、新兴领域团建工作。以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新业态新就业领域团组织建设工作,按照任务目标,把握推进节奏,及时总结经验,指导推动各地努力完成预期目标。
3.关于发展团员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度新发展团员整改和2023年新发展团员上半年录入工作。
二、宣传工作
(一)青年大学习。各县(市)区团委及市教育团工委要针对2023年上半年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进行半年通报,特别是针对学校领域团组织发动组织学生团员、入团积极分子学习情况进行通报考核。
(二)团十九大精神宣讲。组织青年讲师团讲师、团代表、青联委员、团干部等青年群体前往团代表联络站、团青服务站、青年之家等地开展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团委全年至少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团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等主题开展30场宣讲,其中包括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开展至少10场宣讲活动。
三、统战工作
(一)深化社区青春行动。各县(市)区团委要持续推进试点社区改革工作,为试点社区积极引入各项活动资源,对接青联委员、团代表进驻“团青服务站”,开展各类团属活动。各县(市)区团委要综合各试点社区工作情况,形成1篇1000字左右的典型案例或经验材料,于7月28日前报团市委组宣部。
(二)认真摸排新兴领域青年。依托县级青联及基层团组织,常态化摸排辖区内新兴领域青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作家、编剧,自由撰稿人、自媒体写手,独立演员,影视导演、制片人,独立音乐人,自由美术工作者,文化创意产业工作者,街舞青年,非遗传承人,网络主播,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电竞青年),组织青联委员开展“青联委员与新兴领域青年面对面”走访调研活动、关爱慰问等活动。
联 系 人:迪 娜
徐静岩(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尤佳欣(宣传和统战工作)
联系电话:0951-6888570
电子邮箱:yctw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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